施工承包合同 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承包合同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承包合同 1甲方:
乙方:
XX县XX县人民政府批准修建,XX县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公路工程,全长公里,路基宽米,路面宽米。
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米,厚厘米。
2、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万元,
资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万元结算,实做实收,不含税。
第二条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乙方驻土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迁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好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告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暂时停工
一旦驻工工程师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驻工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驻工代
表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无法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验收和影响上级补助资金,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继续承担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并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检验人员提出要求进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条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个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不变。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通知应包
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证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驻工代表、监理检测,驻工工程师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一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第一十五条材料供应与材料试验
1、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无其它约定)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提货、验收、运输、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有验收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2、材料试验检测
(1)、本合同工程须严格按试验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常规试验检测及有关专项检测和试验,试验检测统一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检测,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经驻工代表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
1、本工程的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两次。
2、验收的法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此处隐藏30893个字……电
范围:商丘市宋城路景观绿化带工程道路照明电气、室外埋地电缆套管施工图纸设计内容
单体建筑室内配电电气线路、动力、设备配电安装,防雷接地、等电位系统。
(3)本项所有各种井的砌体及安装所有用工。
2、承包内容 商丘市宋城路景观绿化带工程景观及室内外水电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和有关技术文件)中的水电安装全部施工内容。
第三条 质量技术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图纸、图表、说明书、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甲方: 鄢陵新绿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知关于本合同施工质量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2、乙方安装完毕并经自检确认合格后,应通知甲方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若第二次验收仍然不合格,则处罚1000元。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验收要求为止。造成该节点工期逾期的,按上述工期约定责任处罚。
3、各管线安装应严格设置控制点,确保横平竖直,位置正确,若出现平整度和垂直度达不到优良验收标准,每处处以200元罚款。未按设计图纸或变更施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4、预埋管线和冷热给水管在砼板内必须与其他工种配合的,应配备足够人员跟班配合。如预埋管线在砼内,浇砼现场必须有一个带班的班长负责,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若发生质量问题凿打浇好的混凝土,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每次罚款500元。
第四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资料,景观部分土方开挖、回填由乙方负责,需要大型机械由甲方提供。各种沟槽的开挖和回填、均有乙方负责。管网下要求素土夯实,土方回填时,须进行夯实,雨后表面不能出现沉陷,否则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 合同工期
1、从20xx年03月16日至20xx年 05 月06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50 天。03月15日人员设备进场,
2、经甲方确认,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之责任。
(2)设计方案改变令施工无法正常进行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达24小时以上造成停工。
(4)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第六条 单价及合同总价款
1、合同综合单价
包含各种费用、风险,不含税;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款为一次性包干价,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施工期间市场价格变动不作调整,风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2、合同总价
本承包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贰 万元整,¥:(小写) 42万元。
第七条 乙方责任人
合同履约金伍万元。完成工程的30%退还履约金50%,工程如出现原材料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施工中如图纸有变,甲方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程完成80%履约金退清。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在开工前,向班组提供必需的施工图纸。
2、制定项目的管理措施,加强对班组的技术质安工作指导、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各班组的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将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管线架设到各配电总箱,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4、保证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垂直运输机械。
5、负责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如乙方未能按设计图纸所示内容进行施工,或质量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止施工。
6、负责代办班组生产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按乙方承包工费的0.6%在乙方的结算工款中扣缴。
7、施工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间予以验收及办理结算。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有关安全及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措施,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
2、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如发现承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及时通知甲方。
4、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7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和物资需用量计划表,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及素质良好的熟练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并配备相应固定的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衔接和管理。
按甲方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
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8、负责办理和提供进场人员的有关手续和个人档案资料,并承担其费用。主要有办理手续过程中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9、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0、按时发放工资,如未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引起的纠纷,甲方有权代发工人工资,并将给予乙方壹万元 (10000.00元)的罚款, 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造成造成甲方损失,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罚款,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本乙方人员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杜绝违章生产、违章作业。
2、乙方驻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为,负责计划安排、人员调配、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质量检查与报验,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请假。随时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发现违章作业,每次罚款贰佰元(200.00元),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严禁随意拆除安全设施,施工时遇障碍时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拆除,否则每次罚款伍佰元(5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由乙方自己负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违章作业,工人月轻伤事故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4、工伤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 由乙方承担责任,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伤亡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
5、为统一管理,甲方为全部工人代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按本合同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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