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我喜欢三年级作文300字7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三年级作文300字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雨,喜欢看雨。雨,它有时是细细的,像银针一样纷纷落下;雨,它有时是椭圆的,像米粒一样,被炒来炒去。
我喜欢雨,喜欢听雨。雨,它有时落在伞上,滴滴答答的,好像敲鼓一样;雨,它有时落在树叶上,沙沙的响个不停,好像唱歌一样。
我喜欢雨,喜欢闻雨中的气息。走过花圃,一丝丝湿湿的花香钻进鼻孔,像蜂蜜一样香甜。
我喜欢雨,喜欢雨滴在我掌心。那感觉痒痒的,滑滑的,好像无数小精灵在我手掌上弹奏美妙的音乐。
我喜欢雨,喜欢尝雨。当我张开嘴巴时,雨,它轻轻地落在我的舌尖上,那滋味有点酸酸的,还有一丁点儿甜,仿佛其中混了几粒白砂糖。
我想,雨是这么来的:天上的.神仙有一本书,书上有一个字叫“雨”。有一天,“雨”从书里逃出来,从天上掉到人间。它的身体化成无数个雨点,落了下来,掉到人们头上,滑进小朋友衣服里。真是一个调皮的雨,但是,只有调皮的雨才有趣呀!
我喜欢雨,也喜欢调皮的雨。
我喜欢小狗,我的姑妈家里有三只小狗:一只叫“帅帅”,一只叫“河河”,最后一只叫“豆豆”。
“帅帅”喜欢打架,打架的时候很帅,所以它叫帅帅。“河河”喜欢喝水、玩水,姑妈想这只小狗喜欢玩水,它的名字里应该有一个三点水;它还喜欢喝水,可能是渴了才喝水,它的名字里也应该有个渴(可)字;所以它叫“河河”。“豆豆”逗人喜爱,所以它叫“豆豆”。
帅帅、河河、豆豆它们的身上都长有软绵绵的、黑黑的、长长的毛,我狠欢它们可爱的.样子。
在这几只小狗中,我最喜欢的是帅帅。我看到一个小石块,用力一踢,帅帅快速地向小石块冲过去。我看见帅帅好像用石头来磨牙,我看到了帅帅的牙齿好尖啊……
我还跟帅帅做游戏,我走到姑妈那里,它也走到姑妈身边;我上楼,它也上楼;我跑步,它也跑步。“太好玩了!”我兴奋极了,高兴的说。
晚上到了,我在姑妈家吃完饭准备回家了。我跟姑父、姑妈、帅帅说:“再见!”帅帅冲我摇摇尾巴,好像也在跟我说拜拜!我坐着爸爸的车依依不舍的回家了。
我们现在搬家了,不能每天都去姑妈家里看它们了。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看到它们了,好想念它们啊!
我爱夏天,因为它充满了活力;我爱秋天,因为它热烈而深沉;我爱冬天,因为它纯洁美丽,然而,我更爱春天,那是因为它充满了生机。
春天,万物复苏,小草从土里探出小脑袋四处张望,小树也发了芽,换上了一层淡绿的衣裳。春风一吹,柳树骄傲地摆动着它的枝条,好像在向别人炫耀它长长的辫子,而松树就显得比较深沉,它一年四季常青,比柳树成熟多了。
春天,在这个生机勃勃的.季节里,不仅树木长出了新枝条,花朵也获得了新生,它们长出了花骨朵,等待时机成熟,便要百花齐放、争奇斗艳了。这时,山上的小溪、河流,公园的湖水也都解冻了,坐在小船里,便能看到成群的鱼苗在水里游来游去。他们尽情地享受着春天的喜悦。
春天是多么美好,它让世界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我们要在这美好的春天里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建设出一份力!
今年暑假我妈妈带我去青海旅游途中,坐车时间太久,太无聊了,我看到我们一路的小哥哥在玩一款很有趣的手机游戏——第五人格,我看了几局后,便对这款游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五人格是一款有一点点小恐怖的游戏,想进入这款游戏,必须要先破译五项密码,只有密码破译后才能开启大门,进入地窖,想要获得金币等奖励,就要冒着生命的危险穿过重重的监管者通过翻查木板箱、掀开地板等就有机会获得金币或其他的奖励,监管者都是很恐怖的.物种,又分好多种品类,有厂长、小丑、鹿头、杰克、蜘蛛、红蝶、黄衣之主、黑白无常等,他们的形象都有些恐怖,胆小的可要谨慎进入呦,他们都拿有武器,鲨鱼帮、火箭筒......,进入每一个场景我都非常害怕并十分期待,好几次都被怪兽追着跑,慢慢的我就找到了敲门,也得到了很高的报酬。
我之前很胆小的,从不敢看恐怖的电影或电视,玩了这款游戏之后,我感觉我变勇敢了。
人们都说生如夏花,可见夏天是个璀璨的季节。我也喜欢夏天,万物都彰显了生命的张力!
疯狂一直是夏天的主色调,当太阳如黄豆般大时,无论是路边行走流汗的人,还是在树杆上吱吱叫不停的蝉,以及刚到手就开始融化的'冰棒。都在宣示着夏天玩命的节奏。于是烦闷,焦躁充斥夏季。就像一壶烧开的水。全部都沸腾起来了。当一切都无处遁逃时。躺在池塘里清新的绿色,让我有了沁凉的触感,仿佛有人泼了盆冷水,瞬间重头到脚凉了个彻底。虽然白天的荷独居风味,但我更喜欢晚上的荷塘!
我喜欢一个人,傍晚时,坐在荷塘边,什么都不去想,看夕阳如血,染红荷塘的绿叶,倒映在浅蓝色的水里。荷花也在暮色里,显得更加娇羞明丽!微风一来,闭上眼,我只是我,让幽幽的荷香把我洗礼!
这就是我喜欢的夏天。
语文老师是赵老师,赵老师非常温柔,很少向我们发脾气,而且,教的课程也非常有趣,有时候,是手抄报,有时候是网上日志,还可能是读书笔记,最令我难忘的是上次做小吃,赵老师还给我们拍了照呢!老师的审美观也很好
语文作业一般不超过4个,作业项目很有趣,可以是读书话题,可能是网上日志,还有做幻灯片。最令我难忘的是赵老师有一次赵老师让我们做我们最拿手的小吃,同学们做的都很好吃,色香味俱全,我们都吃撑了。赵老师以前还让我们发倡议书了呢,题目是“迎省运,我为家乡添光彩。”我们发的.都很开心,我们一年举行两次旅游,一次是春游,还有一次是秋游,令我难忘的一次秋游是去天上王城+地下冰宫,我真想赵老师能组织去九寨沟游玩啊!
我非常喜欢做语文作业!哈哈!
《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一开始我对它完全不感兴趣。可最近也不知怎么了,看见他,就像看见了宝贝一样。我现在慢慢地发现这本书也挺不错的。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看到了一句这样的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智慧的启迪,宁静的知已,黑暗的晨曦,一本好书,就是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
《一千零一夜》中的`《小指男孩》讲的是:一位老太太在剁白菜时不小心把小指剁了下来,小指变成了小指男孩,小指男孩帮了父母好多忙。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做孝顺的孩子,为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父母分忧。但也要注意自已的安全,一家团圆才是最重要的。《一千零一夜》让我充满了神秘感。
如果有一天,别人问我喜欢什么书,我一定会选择《一千零一夜》,因为在我心事重重的时候,它会让我接着看下去。这样我就会忘记刚才不开心的事情。
我喜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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